墨
曰:“乡者,吾本言曰:意亦使法其言,用其谋,计厚葬久丧,请可以富贫、众寡、定危、治
乎?则仁也,义也,孝
之事也!为人谋者,不可不劝也;意亦使法其言,用其谋,若人厚葬久丧,实不可以富贫、众寡、定危、治
乎?则非仁也,非义也,非孝
之事也!为人谋者,不可不沮也。是故求以富国家,甚得贫焉;
以众人民,甚得寡焉;
以治刑政,甚得
焉;求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,而既已不可矣;
以
上帝鬼神之福,又得祸焉。上稽之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之
,而政逆之;下稽之桀、纣、幽、厉之事,犹合节也。若以此观,则厚葬久丧,其非圣王之
也。是人也,孰愈?”曰:“我有是人也,与无是人也,无择也。”则惟上帝鬼神,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,则岂不亦乃其所哉?
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:”厚葬久丧,果非圣王之
,夫胡说中国之君
,为而不巳,
而不择哉?”
墨
曰:“此所谓便其习、而义其俗者也。”昔者越之东,有輆沭之国者,其长
生,则解而
之,谓之“宜弟”;其大父死,负其大母而弃之,曰“鬼妻不可与局
。”此上以为政,下以为俗,为而不巳,
而不择,则此岂实仁义之
哉?此所谓便其习,而义其俗者也。楚之南,有炎人国者,其亲戚死,朽其
而弃之,然后埋其骨,乃成为孝
。秦之西,有仪渠之国者,其亲戚死,聚柴薪而焚之,熏上谓之“登遐”,然后成为孝
。此上以为政,下以为俗,为而不已,
而不择,则此岂实仁义之
哉?此所谓便其习,而义其俗者也。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,则亦犹薄矣;若中国之君
观之,则亦犹厚矣。如彼则大厚,如此则大薄,然则葬埋之有节矣。故衣
者,人之生利也,然且犹尚有节;葬埋者,人之死利也,夫何独无节于此乎?
墨
制为葬埋之法,曰:“棺三寸,足以朽骨;衣三领,足以朽
。掘地之
,下无沮漏,气无发
于上,垄足以期其所,则止矣。哭往哭来,反,从事乎衣
之财,佴乎祭祀,以致孝于亲。”故曰
墨
之法,不失死生之利者,此也。是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,曰:“棺三寸,足以朽
,衣衾三领,足以覆恶。以及其葬也,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,垄若参耕之亩,则止矣。”死者既以葬矣,生者必无久哭,而疾而从事,人为其所能,以
相利也。此圣王之法也。墨
说
:“仁者为天下谋划,就像孝
给双亲谋划一样没有分别。”现在的孝
为双亲谋划,将怎么样呢?即是:双亲贫穷,就设法使他们富裕;人数少了,就设法使其增加;人多混
,就设法治理。当他在这样
的时候,也有力量不足、财用不够、智谋不足知,然后才罢了的。但没有人敢于舍弃余力,隐藏智谋、遗留财利,而不为双亲办事的。像上面这三件事,孝
为双亲打算,已经如此了。到了往古三代圣王已死的今天,天下丧失了义。后世的君
,有的以厚葬久丧为仁、义,是孝
(应该
)的事;有的以厚葬久丧为不仁、不义,不是孝
(应该
)的事。这两
人,言论相攻,行为相反,都说:“我是上法尧、舜,禹、汤、文王、武王的大
。”但是(他们)言论相攻,行为相反,于是乎后世的君
都对二者的说法
到疑惑。如果一旦对二人的说法
到疑惑,那么姑且试著把他们的主张广泛地实施于治理国家和人民,从而加以考察,衡量厚葬久丧在哪一方面能符合( “富、众、治”)三
利益。假使仿照他们的说法,采用他们的计谋,若厚葬久丧确实可以使贫者富、寡者众,可以使危者安、
者治,这就是仁的、义的,是孝
应
的事,替人谋划者不能不勉励(他)去
。仁者将谋求在天下兴办故
墨
言曰:“今天下之士君
,中请将
为仁义,求为上士,上
中圣王之
,下
中国家百姓之利,故当若节丧之为政,而不可不察此者也。”即使仁者为天下谋划,也像这样。即是:天下贫穷,就设法使之富足;人民稀少,就设法使之增多;人多混
,就设法治理。当他在这样
的时候,也有力量不足、财用不够、智力不足知,然后才罢了的。但没有人敢舍弃余力、隐藏智谋、遗留财利,而不为天下办事的。像上面这三件事,仁者为天下谋划,已经如此了。今执厚葬久丧者之言曰:“厚葬久丧,虽使不可以富贫、众寡、定危、治
,然此圣王之
也。”
墨
曰:“不然。昔者尧北教乎八狄,
死,葬蛩山之
,衣衾三领,谷木之棺,葛以缄之,既犯而后哭,满坎无封。巳葬,而
乘之。舜西教乎七戎,
死,葬南己之市,衣衾三领,谷木之棺,葛以缄之。已葬,而市人乘之。禹东教乎九夷,
死,葬会稽之山,衣衾三领,桐棺三寸,葛以缄之,绞之不合,通之不坎,土地之
,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。既葬,收余壤其上,垄若参耕之亩,则止矣。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,则厚葬久丧,果非圣王之
。故三王者,皆贵为天
,富有天下,岂忧财用之不足哉?以为如此葬埋之法。”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,则异于此。必大棺中棺,革阓三
,璧玉即
,戈剑、鼎鼓、壶滥、文绣、素练、大鞅万领、舆
、女乐皆
,曰:必捶(土余)差通,垄虽凡山陵。此为辍民之事,靡民之财,不可胜计也,其为毋用若此矣。译文